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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同护一江碧水 共筑生态家园

2025-03-01141

同护一江碧水共筑生态家园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牛栏江是嵩明的“母亲河”,也是昆明市的后备水源,每年向滇池补水上亿立方米,对改善滇池水质意义重大。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保护治理力度,牛栏江(嵩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距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仍有差距。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做一江碧水的宣传者,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要自觉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广泛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环保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水生态、走近水资源、关爱水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县级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培育和传播生态文明中打头阵、当先锋,持续推动河湖保护宣传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科普活动,引导公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科学种植技能,推广清洁循环生产方式,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种社会风尚,积极带动全社会参与保护河流行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新风尚。

做一江碧水的实践者,投身清河净流行动。要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觉约束自己及身边人,不在河流沿岸丢弃、堆积、填埋垃圾;不向河内排放污水;不私自占用河道以及从事危害河岸安全的活动;积极参加河道沿岸垃圾清理、植绿扩绿、生态监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县级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环保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牛栏江等重点水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与治理,形成源头管控、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做一江碧水的捍卫者,承担保护河道职责。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承担起河道环境监督员的职责。发现侵占河道、破坏河岸线等行为要做到“人人都是守护者、处处都有提醒声”,及时制止、规劝。坚决抵制一切污染、破坏河道的行为。县级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督导机制,抓好《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的落实。同时,加强群防群治,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推动生态环保理念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

同护一江碧水,共筑生态家园。让我们积极参与河道环境保护行动,在一点一滴、举手投足间保护好牛栏江,共建“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河道生态新画卷。

嵩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中共嵩明县委文明办

2024年10月17日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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