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弓弩欲上山打鸟,结果……
近日
一男子出于新奇、好玩
花钱网购了一把类似枪支
具有杀伤力的弓弩
可他未曾想到他等来的除了弓弩
还有警方的手铐
12月17日,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对外通报,该男子杨某(27岁、宜昌市人)因涉嫌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小编带您了解事情经过
近日,分局汪仁派出所得到线索,称有人通过网络购买了可发射弩箭的弩弓。接到线索后,汪仁派出所副所长李副奎、民警余化龙立即展开调查。于12月13日,民警在汪仁镇某还建楼的一间出租屋内将违法行为人杨某抓获,现场查获一把弓弩、激光瞄准一个、弩箭2支、弹珠一瓶。
民警现场查获的弓弩
因兴趣爱好男子花850元网购弓弩
经查,在辖区某电子厂上班的杨某,闲来无事用手机逛购物网站时,发现一家网店兜售弓弩。因他自小喜欢弓弩,平时又有这方面的爱好,便一时兴起,在9月13日以850元的价格网购了一把弓弩及配套工具。这些天,一有时间杨某就拿着弓弩对着树练习射击,等待有朝一日可以将树上的鸟儿一箭射下。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弓弩还未上“战场”,自己就被警方带走了。
民警对涉事男子进行审讯
行为涉嫌违法男子为此付出代价
经鉴定,被查获的弓弩具有危险性,对人体具备相当的杀伤力;如果用于野外打猎,一旦误伤人员,被击中者将会遭受致命的伤害,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属于公安机关严查的违禁品。
目前,杨某的弓弩已被依法收缴,而其因涉嫌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普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说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