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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广元分行处置资产拍卖会

2025-04-06114

拍卖公告

受委托,拍卖人定于2024年5月28日10:00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584号工行广元分行三楼会议室和中拍平台()举行现场和网络同步竞价拍卖会,对下列资产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房产均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境内,以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情况详见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

二、标的展示

拍卖标的展示于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日前止,拍卖标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查阅、咨询。

三、竞买报名手续办理

现场竞买人应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收款人: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28948;开户行:农行成都的通盈路支行)(不计息),并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持保证金凭据和相关证件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

标的拍卖成交的,拍卖人按照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约定比例(含网络平台软件使用费)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由拍卖人在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剩余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买受人部分成交价款由拍卖人向委托人代转。

五、拍卖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标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收款账户(收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账号:2309441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

六、标的过户及税费承担

1.因本次拍卖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买受人和委托人)各自承担,相关金额以税务、房管等主管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2.拍卖标的中存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其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及与出让金相关的税费,由委托人缴纳承担。

3.拍卖时标的以原权证证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及用途、土地终止日期等所有登记事项)作为拍卖参考,拍卖成交后标的权证实际证载事项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过户核定为准,若过户后权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其所有变动均不影响拍卖结果和成交价款。

4.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拍卖人在12个月内协助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成交标的权证过户手续。

七、标的移交

1.拍卖标的中房屋无租赁关系的,在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清场后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移交时标的已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费等)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手续。

2.拍卖标的中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带原租约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买受人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次月起,享有租金收益权,该部分租金收益若委托人已经收取,则由委托人转交给买受人,若委托人未收取,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租赁户收取,若委托人原收取了租赁户租房保证金,该保证金由委托人一并向买受人转交。

八、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竞买人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清单》等拍卖文件,并实地勘察标的。一经出价,则表明完全知晓拍卖标的瑕疵及拍卖文件所有约定内容,自愿参与本次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委托人只承担协助责任。买受人无故逾期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5‰的违约金。

3、拍卖标的承租人或其他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本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拍卖会并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予成交。拍卖方式、标的起拍价、加价幅度以拍卖师现场主持为准。

九、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26日14:00起至2024年5月27日17:00

现场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584号工行广元分行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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