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应该避免使用这些升高眼压的药物
青光眼是全世界致盲的第2大原因,仅次于白内障,它常表现为眼压升高,视神经受损,视力受影响大,出现部分甚至完全的视力丧失。青光眼患者眼压急剧升高时,还会伴有头疼、剧烈眼痛、结膜充血、角膜水肿、恶心呕吐等不适。
一、眼压升高与青光眼的发生和发展有关
大量研究表明,眼压升高与青光眼的发生和发展均有关。所以,青光眼治疗,降低眼压是硬道理。降低眼压可以预防青光眼进展,预防视力进一步减退。一些患者表现为单纯的高眼压,即只有眼压升高而没有视神经损伤,这类患者也需要降低眼压,研究表明降低眼压还可能延迟或预防进展为青光眼。
二、许多药物有可能会升高眼压
青光眼患者,使用药物时应特别留意,因为许多药物有可能升高眼压,对青光眼患者,特别是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是存在禁忌的。我国青光眼患者大多数是闭角型的。
眼压是由房水、晶状体和玻璃体三种眼球内容物对眼球侧壁施加的压力所产生的。眼压的相对稳定,对保持眼球特别是角膜的正常形状和折光能力有重要的意义。正常眼压范围为10~21毫米汞柱。眼压超过21毫米汞柱,或眼睛昼夜中的最高和最低眼压值相差超过8毫米汞柱,或双眼眼压差超过5毫米汞柱,就称为“病理性高眼压”。
影响眼压主要有三因素,分别是:
睫状突生成房水的速率
房水通过小梁网流出的阻力
巩膜静脉压
三者的平衡状态被破坏,房水不能顺利流通,眼压即可升高。
ps:房水的产生和流动构成了房水循环。任何引起房水循环发生障碍的因素,均会使房水的外流减少,房水积聚在眼内增多,眼压升高。房水循环:自睫状突生成房水后→后房→瞳孔→前房→前房角的小梁网→Schlemm管→巩膜静脉窦→睫状前静脉。
三、青光眼患者需要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一)散瞳药禁止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青光眼患者如果使用任何一种加重房角狭窄的药物,就会使房角关闭、房水引流困难而导致眼压升高,病情加剧。
起散瞳作用的药物,如阿托品滴眼液,会使前房角间隔变窄,阻碍房水回流入巩膜静脉窦,导致房水积聚,造成眼内压升高。所以,所有散瞳药均禁止用于青光眼患者。
(二)抗胆碱能药物禁止或谨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抗胆碱能药物会加重房角狭窄,滴眼或全身使用可能对房角狭窄的患者(闭角型青光眼)有不良影响,但对开角型青光眼患者没有影响。这类药物包括:
解痉止痛药物:阿托品及其衍生物,如东莨菪碱、山莨菪碱、颠茄、洋金花、曼陀罗、樟柳碱等。
胃酸分泌抑制剂:溴丙胺太林(普鲁本辛)、溴甲胺太林(溴本辛)、格隆溴铵(胃长宁))等。
抗胆碱能吸入剂,用于慢阻肺治疗:异丙托溴铵、噻托溴铵、乌美溴铵、阿地溴铵、格隆溴铵、雷芬那辛等。
抗过敏药物(H1受体阻断剂):盐酸苯海拉明、异丙嗪、扑尔敏、赛庚啶等。
中枢镇咳药:喷托维林、苯丙哌林等。
膀胱过度活动治疗药物:达非那新、非索罗定、奥昔布宁、索利那新、托特罗定、曲司氯铵、丙哌维林扥等。
抗心律失常药:丙吡胺(禁用)。
呼吸兴奋剂:盐酸哌甲酯(利太林)。
抗震颤麻痹药:多巴胺、苯海索(安坦)、丙环定(卡马特灵,开马君)、甲磺酸苯扎托品(苄托品)、比哌立登(安克痉)等。
(三)拟交感药禁用于或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对于房角狭窄的患者(闭角型青光眼),或接受过激光虹膜切开预防房角闭合的患者,滴眼或全身使用拟交感神经药,会引起瞳孔散大,导致瞳孔阻滞,因此可诱发闭角型青光眼。除非经眼科医生同意,否则此类患者不应使用这类药物。这类药物包括:
用于上呼吸道鼻充血(鼻塞)的含麻黄碱和伪麻黄碱感冒药:如新康泰克胶囊、盐酸麻黄碱滴鼻剂等。
治疗过敏性鼻炎减充血剂: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麻黄碱滴鼻液(剂)、羟甲唑啉喷鼻剂、赛洛唑啉鼻用喷鼻剂等。
三环类抗抑郁药:如盐酸阿米替林(禁用)、丙米嗪(禁用),盐酸氯米帕明(禁用),盐酸多塞平(慎用)等。
四环类抗抑郁药:如马普替林(慎用)。
其他抗抑郁药: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再摄取抑制剂,如盐酸文拉法辛(怡诺思,慎用);去甲肾上腺素能及特异性5-羟色胺能抗抑郁药,如米氮平(慎用)。
抗精神病药:氯丙嗪、奋乃静、硫利达嗪、盐酸三氟拉嗪、氟哌啶醇、氟哌噻吨美利曲辛(黛力新)、氟哌利多、氯普噻吨、氯氮平、奥氮平(再普乐)等。
肾上腺素(慎用),去氧肾上腺素。
(四)硝酸酯类如硝酸甘油、异山梨酯(消心痛)等禁用或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这类药物在有效扩张冠状动脉,改善心肌缺血的同时,也扩张视网膜血管,促使房水生成增多,增加眼压,同时眼内血管扩张也容易导致狭窄的前房角关闭。因此,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如果冠心病发作必须应用硝酸酯类药物时,剂量不宜大,用药时间不宜长,并注意观察有无青光眼加重的表现。
(五)苯二氮唑类镇静催眠药禁用或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安定及其衍生物,如硝基安定、舒乐安定等有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会加重前房角狭窄,甚至闭塞,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需禁用或慎用。
(六)糖皮质激素类药谨慎用于青光眼患者,特别是长期使用,大量使用
皮质激素类药物包括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泼尼松龙(氢化泼尼松),甲强龙等,有全身制剂,如片剂、注射剂,也有多种局部使用制剂,如眼药水、吸入制剂、眼膏、软膏等。
糖皮质激素眼部用、口服、吸入和眼周皮肤制剂可升高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压。鼻内用糖皮质激素用于青光眼患者尽管标注了警示信息,但一般不会升高眼压。眼周以外皮肤使用糖皮质激素也可引起眼压升高,不过这种情况罕见。建议青光眼患者在使用治疗皮肤病的糖皮质激素软膏后应及时洗手,或使用时带上手套。
糖皮质激素治疗通常需要持续2周或更久才会引起眼压升高。其机制尚未确定,可能与小梁网的房水流出减少有关。糖皮质激素诱发的眼压升高有时称为“类固醇反应”,可产生“激素性青光眼”。需长期使用此类药物者,应定期检查眼压。建议:
所有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患者都可安全地短疗程(<2周)使用任何糖皮质激素制剂。
如果口服、吸入性、眼部用或眼周用糖皮质激素的疗程超过2周,应在治疗后3-4周内找眼科医生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