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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逼迫女子缠足 竟是为了闻臭味

2026-01-09179

其实裹脚这个习俗最早起源于商朝时期,据说是商纣王的爱妃苏妲己变身后的一双狐狸腿,怕被人发现,于是便用布裹着,显得脚十分小巧。为了讨商纣王的欢心。苏妲己还特地命人在跳舞的台贴上一朵一朵的盛开的金莲,她自己则在上面跳舞,身姿摇曳间,宛如步步生莲,十分好看。虽然这只是传说,但是旧社会的女子为了。效仿还是纷纷裹起了小脚,也是为了迎合当时男子的奇葩宙美。

关于缠足妇女的小脚,久裹必臭,臭到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因此特别为嗜臭名士所喜爱。这种臭名士,平素一人据案独酌时,下酒菜并不考究,只要有酒,一面把自己的袜子脱下来,再用手指来挖脚丫(广东所谓挖脚趾罅),一边挖,一边递到鼻子边去闻臭味。妙在他们平素不常洗脚,趾间便发生一种恶臭,这种恶臭的气息,他们闻了正中下怀,以此为唯一的乐趣。这种情形,不但旧时常有,我相信近世若干人士也有这种嗜臭的癖好。

臭名士闻自己脚趾罅臭还不过瘾,于是认为缠足妇女的小脚,在解开脚带之后的一种臭味,更是具有性感特异气息,越臭越好,那种恶臭的气息,就更增兴趣,把小脚捧在手里,高高举起,边看边闻,认为是房室乐事。因此,偶以为历来文人歌颂小脚之美好,只是表面文章,实际上闻臭脚为房室之乐的开端。

那么,这么变态的一个习俗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早在五代以前,就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

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元代就有,清代盛行。清朝方绚写的《贯月查》专门讲如何以鞋行酒这个怪俗。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以此取乐。还有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时日数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饮酒

到了清朝,虽然他们的统治者也有下令禁止裹脚,废除这一陋习,但是汉族女子仍在坚持裹脚,不然就很难嫁出去,上一辈遭受的苦难又要延续到下一辈身上。也是由于古代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把嫁人视为唯一的出路和人生头等大事。旧社会真是害死人,不仅使女子的脚变畸形了,还走路困难,直到民国后这一项陋习,才得以被完全废除。

裹脚严重影响了女性的健康发育,让人们形成了畸形的审美观,因为裹脚,她们平常行走都成了问题,必须拄着拐杖。封建社会对女人心狠手辣的行动和对女性的身心摧残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其痛苦可想而知。也可以折射出当时的女性生活的有多卑微,竟然连自己的肢体正常成长也不能控制,现在想想,那是得有多无助啊。如今的我们可以庆幸的就是没有生到那个年代,幸甚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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