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夜话 | 沦陷后的汉口宪兵队
原创章辉
宪兵(MilitaryPoliceman),简称MP,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军队的正规常设兵种。主要负责维持军队纪律,保障军队命令的执行,组织军事法庭,是军队中的警察。
按照国家的不同,宪兵制度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的军事警察,只针对军人执行军纪纠察任务。另外一类是以法国为代表,将宪兵视为“半军半民”的武装力量,兼管军、民两方事务。除针对军人执行军纪纠察任务以外,可以独立地执行行政警察和司法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
汉口宪兵队部分成员在大孚银行前合影。王汗吾提供
宪兵在日本军队中是一个独立的兵种,兵科颜色为黑色,最早称之为“警兵”,1873年3月12日的日本陆军省条例中首次出现了“宪兵”这个词。1881年日本陆军师承法国,制定了宪兵条例,建立了国家宪兵队制度,这一年被认作日本宪兵诞生年。
1899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宪兵令》((明治31年勅令第337号),其中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地写到“宪兵受陆军大臣管辖,主要职掌军事警察任务,兼掌行政警察和司法警察业务”。《宪兵令》的第一章第二条又规定“宪兵的军事警察职责接受陆军大臣/海军大臣指挥,行政警察职责接受内务大臣指挥,司法警察职责接受司法大臣指挥”。按此规定,日本宪兵不接受驻地部队的指挥,具有军事、行政、司法三权于一身的执法能力,也就是具有了生杀与取的大权,且不受约束。所以在武汉沦陷时期,宪兵充当了镇压抗日义士、残杀武汉市民的主力。
东京的中野区设立有陆军宪兵学校,宪兵学员们在这里学习宪法、行政法、警察法、陆军刑法、海军刑法、刑事诉讼法、陆军军法会议法、海军军法会议法、民法、国际法等法学科目,还学习社会学、法医学、外国语等行政学科目,另外还要学习剑道、柔道、马术、捆绑术等治安相关科目。从所学科目来看,宪兵确实与陆军或海军完全不同,不是陆军或海军中的特务部队。
日本宪兵是在武汉沦陷后才出现,在此之前的汉口日租界和万家庙军营,分别有日本海陆军驻军,但没有派驻宪兵。武汉沦陷以后,日本在武汉建立了庞大的宪兵组织,以至于很多老人在回忆时会指着不同的房子说“这是当年的日本宪兵队”。这并不矛盾,日本宪兵组织确实遍及武汉三镇,到处都有日本宪兵队驻扎。
派驻武汉的日军宪兵队正式名称叫做“汉口宪兵队”,实际的管辖范围包括汉口、汉阳、武昌三镇及周边地区。编列有丘州(湖南北部一带)、当阳、沙市、大冶派遣队和应城、庐山、信阳、咸宁分队。
与陆军不同,日本宪兵有独特的编制,其从上到下的编制是司令部——派遣队本部——分队(分遣所)——分驻所(检问所)四级机构。汉口宪兵队属于垂直领导部队,不接受驻武汉日军任何一个部门的指挥,直接隶属于上海的中支那派遣军宪兵司令部,汉口宪兵队自派遣队本部以下设立有三级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宪兵司令部”这个词并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除东三省以外,日军在中国只设有两个宪兵司令部,分别是位于北京的北支那派遣军宪兵司令部和位于上海的中支那派遣军宪兵司令部,华南只设有南支那派遣军宪兵队本部。在华各大中心城市设立的叫做宪兵队本部,而不是司令部。
江汉路汉口宪兵队本部。皮忠勇提供
汉口宪兵队组建于1938年12月1日,最高指挥官为宪兵队长。汉口宪兵队在武汉地区编有一个本部、三个分队和一个分遣所,其中汉口西宪兵分队和汉口东宪兵分队的队长军衔为“宪兵大尉”,武昌分队的队长军衔为“宪兵中尉”,汉阳分遣所所长的军衔为“宪兵少尉”。
汉口宪兵队在武汉地区共有编列有583人,其中宪兵有147人,补宪有436人。“补宪”是从各部队抽调的辅助人员,其指挥权归宪兵队长。与宪兵不同的是,宪兵受过专业训练,具有审判权和定罪权,可以直接对抓获的人员定罪。而补宪只能抓人和搜查。补宪可以带“憲兵”或“補憲”袖箍,但是穿自己原部队的军装。
九一八爆发以后,宪兵的权力被东条英机(1935年9月~1937年3月东条英机担任关东军宪兵司令)无限放大,占领地的任何反日活动都划归宪兵队管理,宪兵队成为维护占领区统治的重要部门,而不单单执行军事警察任务。
汉口市伪警察局和各地市县特务队这样的汉奸组织,实际上也都归口汉口宪兵队管辖,被俘的地下党和抗日民众,很多被送进了宪兵队。被送进宪兵队的人,很难活着出来,其中汉口东宪兵分队所在地大孚银行就是一座地地道道的杀人魔窟。在位于黄陂区刘店乡的万人坑内,埋葬着大量被日本军队屠杀的中国抗日志士和民众的尸骨,由于汉口宪兵队为沦陷期间唯一具有司法权的组织,可以认为这个万人坑中的人大部分为汉口宪兵队残杀。
日本军队都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喜欢用部队长的姓来称呼部队,比如美座时成担任队长时,汉口宪兵队的俗称就是“美座宪兵队”。
汉口宪兵队前后共有7任队长,具体的任职时间见下表。
姓名
军衔
到任时间
离任时间
五十岚翠
中佐
1938年10月
1939年3月1日
美座时成
大佐
1939年3月1日
1941年3月1日
岸银二郎
中佐
1941年4月1日
1941年10月15日
富田直澄
大佐
1941年10月15日
1942年8月1日
膳英雄
中佐
1942年8月1日
1943年8月2日
加藤圭二
大佐
1943年8月2日
1944年5月14日
福本龟治
大佐
1944年5月14日
投降
1945年7月26日,汉口宪兵队开始着手改变隶属关系,准备由中支那派遣军宪兵司令部管辖整体改编为由第六方面军管辖,但改编还没有完成,日本就宣布投降了。
沦陷后的汉口中山路与湖北街。关耳提供
相对于日本陆军来说,宪兵犯下的战争罪行为更多。抗战胜利以后,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分别在武汉和上海建立了军事法庭审判战争罪犯,对汉口宪兵队的战争罪行为进行了追究。
汉口宪兵队最恶名昭彰的残杀美国飞行员案是在上海审判的,设在上海的美军军事法庭对20名罪犯进行了判决,其中有14名为汉口宪兵队成员。有5名日军战犯被判处死刑,除主犯第34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以外,其余的战犯皆为原汉口宪兵队成员。被判处死刑的另外4人分别是增田耕一宪兵军曹、藤井力宪兵准尉、曾井昌三宪兵曹长、白川与三郎陆军军曹。汉口宪兵队最后一任队长福本龟治宪兵大佐被判处终生监禁,另外还有9名汉口宪兵队的成员被判处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汉口宪兵队分队长服部守次宪兵中佐因此案于1945年11月23日畏罪自杀,逃脱了法律的严惩。
1946年5月31日~1948年5月15日期间,国民政府在武汉成立了审判乙级和丙级战犯军事法庭,汉口宪兵队因在武汉及周边地区作恶多端,占被审判案件的大多数。“武汉行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审判了79件163名战争罪案件,其中与汉口宪兵队相关的就有41件72名,人数和案件数量均超过了一半。最后有4名日本宪兵因战争罪被判处死刑,21名宪兵被判处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
汉口宪兵队在汉7年,屠杀了上万的武汉民众,可谓双手沾满了武汉人民的鲜血,但是史学界对汉口宪兵队这个罪恶组织的研究却非常薄弱,很多时候将汉口宪兵队与汉口日军特务部(汉口军特务部直属中支那方面军司令部,与汉口宪兵队互不隶属)、日军警备队之类的混为一谈,对其组织形式与职责也无深入的考证,特写此文以作抛砖引玉之用。
汉口宪兵队驻汉各单位编成及驻地(1938年11月25日)
本部
分队(分遣所)
分驻所(检问所)
地址
兵员
宪兵
补宪
汉口宪兵队
中山路原中国银行内
24
24
汉口东宪兵分队
湖北街大孚银行内
40
76
第一特别区分驻所
第一特别区四维街
2
13
第二特别区分驻所
第二特别区四民街
2
5
第三特别区分驻所
第三特别区湖南街
2
10
循礼门分驻所
伟雄路
1
12
江汉路分驻所
江汉一路
1
14
民生路分驻所
民生路
14
江海关分驻所注9
江岸边
1
11
日本租界分驻所
山崎街
2
25
水上分驻所
江岸税关码头
1
6
检问所分驻所
中山路与江汉路交汇点
1
6
汉口西宪兵分队
中山路原汉口总商会内
23
67
码头分驻所
民族街31号
1
10
难民分驻所
汉正街3867号
1
10
周家墩分驻所
水厂路既济水电公司西邻
1
8
机场分驻所
汉口市外王子44(王家墩)
2
10
西第一检问所(路边关卡)
中山路与三民路交汇点
西第二检问所
中山路与留善街(宝善街)交汇点
1
5
西第三检问所
汉口市教育馆(观音阁)东邻
难民区西分驻所
硚口路63号
1
10
码头分驻所
汉口街紫阳南里
2
2
难民区东检问所
汉正街423号
2
难民区西检问所
汉西街(汉正街)1267号
2
周家墩检问所
分驻所前道路
2
机场检问所
分驻所前机场入口
1
1
汉阳宪兵队分遣所
汉阳江汉南关码头
12
16
城内分驻所
汉阳显正街4号
2
10
江防衙检问所
汉阳江防街(铁门关附近)
1
4
武昌宪兵分队
武昌胡林翼路388号
15
30
北分驻所
马路街16号(积玉桥附近)
2
7
南分驻所
广里堤38号
3
12
码头分驻所
胡林翼路509号(民主路)
2
7
宾阳门检问所
中山路与熊廷弼街(武珞路阅马场到大东门段)交汇点
1
1
北尾栈桥检问所
第一纱厂前
1
1
难民区检问所
王惠桥街
2
打捞江城记忆串起散落的珍珠
钩沉三镇往事回眸过眼之烟云
1876年的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