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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沿湖路45号山海翠庐26-8B的“老赖”莫智梅,法院喊你速来还钱!

2025-01-17197

莫智梅

案情介绍:原告常某某诉被告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审理后作出(2018)豫1621民初2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偿还原告常某欠款50000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常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全部未履行。我院决定将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莫智梅

性别: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沿湖路45号山海翠庐26-8B

身份证号码:320106197408162020

执行依据:(2018)豫1621民初2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举报电话:0394—6246025

联系人:刘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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