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沿湖路45号山海翠庐26-8B的“老赖”莫智梅,法院喊你速来还钱!
2025-01-17197
莫智梅
案情介绍:原告常某某诉被告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审理后作出(2018)豫1621民初2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偿还原告常某欠款50000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常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全部未履行。我院决定将董留记、河南龙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智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莫智梅
性别: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沿湖路45号山海翠庐26-8B
身份证号码:320106197408162020
执行依据:(2018)豫1621民初2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举报电话:0394—6246025
联系人:刘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