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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女子结婚前发现男友还有一女友,对方已怀孕

2026-01-20130

万宁一女子和男友交往3个月

已经在商讨结婚事宜

却发现

男友还有另一个女朋友

且对方已经怀孕

近日

万宁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交往3个月后,刘某为黄某购买了价值近2万元金首饰。后来,刘某知晓黄某另有一名女友且已怀孕的事实,遂提出分手。随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返还金首饰。

万宁法院认为,原被告恋爱期间,原告期待与被告结婚,并且双方具有见父母、商讨结婚事宜情况,原告为被告购买金首饰可以认定为以订立婚约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给付行为,此金首饰具有彩礼性质。而彩礼的给付不能回避掉为让对方与其结婚的目的性,如果没有达到这种目的,给付方有权利要求返还所给付的财物。万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购买金首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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